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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炯明:推动广州由“府”变“市”
(发布日期:2016-03-22    浏览量0 )

陈炯明八十年前主张“联省自治”与“和平统一”中国,所著《中国统一刍议》一书封面缩影。

辛亥人物

陈炯明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争议颇大的人物,也是最具影响力的时事人物之一。他与孙中山的分合恩怨,他“联省自治”的政治主张和实践,成为无数人研究的对象。有人指责他叛变了革命,有人称他是中国“联邦宪政”的实践者,还有人对他的地方建设,尤其在广东地区的建设成就赞誉有加。对于这样一个复杂多面的人物,在辛亥革命百年之际应当如何解读?记者采访了有关专家、学者。

文:卜松竹

设广州为全省首善之区

陈炯明在广东期间,在地方建设方面建树颇多。对此,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段云章和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副馆长倪俊明在《陈炯明与地方建设》文中有着深入的分析。

1918年改组军政府时,当局根据胡汉民的建议设立市政公所。1918年10月,广州市政公所成立,设于育贤坊的禺山关帝庙。这是广州第一个近代意义上的城市行政机关,也是广州有正式专管市政机关的开始。

1920年,粤军回粤赶走了军阀莫荣新等人后,陈炯明被孙中山任命为广东省长兼粤军总司令,对于广州市政规划尤其尽力,就职后“首倡地方自治,以为各省先导;并以广州为全省首善之区,市政规划,刻不容缓”,成立了法制编撰委员会,孙科也是会员之一。因为孙科“留美多年,对于市政素有研究”,因此受委托很快起草了《广州市暂行条例》。1920年12月23日,陈炯明将这一参照美国市政制度的最新发展趋势设计的条例亲自公布。1921年2月15日,“广州市”正式设立,采取市长制,孙科任第一任广州市市长。

首届市府六个局长全是“海龟”

研究者指出,市政委员会时期的广州市政府是迈向近代化城市政府的真正开始。市长虽然还不是民选产生,但是已经有了立法监督机关的设置。如果说市政公所还是一个不完全的市政机关,那么广州市政府的设立则表明了市行政权的统一和完整,也标志着广州真正进入一个近代化的城市政府时代。

除了机关组织结构的变化,广州的市政管理方法也向近代化迈进。民国广州市政之所以得到时人的称誉,重要原因之一是主持市政者的组成。首届市政府成员组成充分体现了市政管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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