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法政学堂于1906年正式开课。
陈炯明和邹鲁同时入校,都是广东法政学堂的第一届学生,但陈炯明早一年毕业―――他读的是两年制法科速成班,邹鲁则是三年制政治特别科甲班学生。
陈炯明后来因为“炮打总统府”而成为一个备受争议的历史人物,但在此之前,他一直扮演的是典型的革命党人角色。他当过清政府的省议员,在黄花岗起义时当过敢死队队长,参加过护国讨袁和护法运动,民国初年又担任过统帅粤军的都督,还以广东省省长的身份治粤多年。
1908年,陈炯明以广东法政学堂首届毕业生中“最优等生”的成绩毕业。当年,清政府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谘议局章程》、《资政院院章》等法令,从地方开始进行议会制、君主立宪等试验。1909年,陈炯明获选为谘议局议员,但他同年秘密加入了同盟会,以议员的身份掩护革命党人的活动。在广东法政学堂出版的《广东谘议局第一期会议速记录》中,就记录了陈炯明提议“本局各议员闭会后,应就各地方提倡建议协会及设法组织政党,为本局之后盾”;他也曾提议立法保证匪徒被抓获后必须经过审判才能给予处置,而不能就地正法。在担任议员期间,他提出的有影响的议案还包括“禁烟”、“禁赌”、“创办民办教育”等。
1920年至1922年,陈炯明担任广东省省长,其间大力推动地方自治,一方面推行民选县长、县议员,一方面着手起草《广东省宪法草案》。到1921年9月,广东省各县民选议员完成,两个月后,民选县长的工作也宣告完成,到12月,省议会正式通过了《广东省宪法草案》。这一进程,因为1922年陈炯明与孙中山的冲突而停顿。
1922年,孙中山任命主持策动桂军讨伐陈炯明的特派员,就是陈炯明的同级同学邹鲁。在广东法政学堂的时候,邹、陈与教员朱执信、古应芬等交往密切,成为后来多次革命活动中的骨干力量。1911年,邹、陈二人还受黄兴委托,以谘议局机关报的名义创办了《可报》,在军队中进行宣传策反工作。辛亥革命成功后,胡汉民与陈炯明在广东军政势力上明争暗斗,邹鲁就是在这段时期与陈炯明分道扬镳的。
1923年,陈炯明被桂军打败后,孙中山任命邹鲁为广东省财政厅长。1924年,孙中山决定成立一文一武两所学校,为革命培养后备人才。武,是黄埔军校;文,是广东大学。孙中山将广东大学筹备委员会主任的重任交给了当时广东的“财神爷”邹鲁。虽然财政十分困难,孙中山还是准邹鲁之请,将省外筵席捐、田税附加、士敏土捐、匹头厘等拨为广东大学开办经费。
1924年,广东大学正式成立,原国立广东高等师范学校改为文科和理科;原广东公立法科大学改为法科;原广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改为农科。邹鲁担任广东大学首任校长。1926年8月,国民政府下令将国立广东大学改名为国立中山大学,以纪念1925年去世的孙中山。1932年,邹鲁回到改名后的中山大学,第二次担任这所大学的校长。
邹鲁担任中山大学校长期间,有两大突出成绩。一是修建了中山大学石牌校区。邹鲁对石牌校区的定位是“不但求之中国不落后,即求之世界各国中亦不落后”。8年共3期的修建工作,耗资数百万,绝大部分靠募捐而来。筹钱的困难,邹鲁曾概括为:“为了筹款,除了没有叫人爸爸和向人叩头外,可说一切都已做到。”
邹鲁的另一大成绩,是延揽了大量人才。他一担任广东大学筹备委员会主任,就组织了由胡适、李大钊、胡汉民等知名学者组成的35人筹备委员会,其中相当一部分筹备委员被他留在广东大学任教。他1932年重返中山大学担任校长,是因为当时的代理校长许崇清被免职,大批教授离校不返,留在学校的教授也有不少在打跳槽的主意。他一到任,第一件事就是挽留教授,成功地把沈刚伯、周谷城、朱显桢等教授留在学校。他在任上善于调拨各种资源吸引知名学者,也为中山大学确立了竭力聘请名师的风格。鲁迅、陈寅恪、赵元任、顾颉刚、王力、郭沫若、郁达夫、姜立夫等近代历史上著名学者都曾先后在中山大学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