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8年5月5日,致公党领导人陈其尤和各民主党派领导人李济深、沈钧儒、何香凝以及郭沫若等无党派民主人士,向国内外各报馆各团体及全国同胞发出《各民主党派为召开新政协致海内外电》和《各民主党派为召开新政协致中国共产党电》。6月9日致公党还单独发表《响应中共中央“五·一”号召宣言》。
★1948年11月23日,陈其尤代表致公党应中共中央的邀请离开香港北上参加新政协的筹备工作。
★1949年3月,黄鼎臣奉命北上,进入解放区,同先期到达东北的陈其尤等人汇合,一道参与新政协的筹备工作。
★6月15日至19日,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勤政殿举行。出席会议的有中共及各民主党派等23个单位的134位代表。致公党陈其尤、黄鼎臣、官文森、雷荣珂、严希纯出席了筹备会。
★1949年9月21日至30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北平中南海怀仁堂隆重开幕。致公党选派陈其尤、陈演生、黄鼎臣、官文森、雷荣珂、严希纯参加会议。
★9月24日,陈其尤代表致公党在全体会议上发言。在这次会议上,致公党以党派名义递交了一份关于维护海外华侨权益的提案,开创了民主党派团体提案的先河。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选举了毛泽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主席。致公党的陈其尤、陈演生和司徒美堂当选为全国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
★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庄严宣告成立。陈其尤等致公党的代表在天安门城楼参加开国大典。点和优势,在港、穗地区着重于会党工作,配合解放军南下,解放全中国。★1949年10月,致公党香港总部派伍觉天、冯君锐等随中共华南分局统战部回内地迎接解放军解放广州。
★1950年4月15日至25日,在广州召开了致公党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回顾和总结了“三大”以来的工作,通过了政治报告和《第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大会一致决议“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所制订的共同纲领为本党的政治纲领”。大会确定本党今后的任务是“加强和中共及民主党派的团结合作”,“巩固人民民主的专政,加紧恢复和发展生产,完成新民主主义的伟大建设”,并指出“本党应特别关切华侨,帮助华侨,团结和教育华侨,并号召华侨踊跃投资国内的生产建设,发挥华侨革命传统的爱国精神。”大会修改并通过新党章,将中央委员会主席制改为中央委员会主席团制。新党章规定:凡“信仰新民主主义,拥护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愿意遵守本党章程”,完成入党手续者均可成为本党党员。新党章还对党员的权利、义务和组织机构等作了新的规定。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中央委员会。按新党章规定,由陈其尤、陈演生、官文森、雷荣珂和司徒俊葱组成中央主席团,陈其尤为主席团召集人,郑天保为秘书长。
★1952年11月8日至17日,致公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有52人。陈其尤在大会上作《目前的政治形势和我们的任务》的政治报告。郑天保作《五大党务报告》。大会代表听取了《关于修改党章报告》。大会选举产生致公党第五届中央委员会,由27位委员组成。在五届一中全会上,选出陈其尤、官文森、郑天保、严希纯、黄鼎臣、雷荣珂、司徒俊葱和钟杰臣组成中央常务委员会;选举陈其尤为主席,官文森、司徒俊葱为副主席,郑天保为秘书长。
★1954年9月,在北京召开了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致公党中被选为全国人民代表的有陈其尤、黄鼎臣、郑天保、雷荣珂、官文森。
★1954年12月21日,全国政协二届一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出席会议的致公党的全国政协委员有陈其尤、黄鼎臣、官文森、严希纯、雷沛鸿、伍觉天。会议制定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成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爱国人士共同遵守的准则。
★1956年4月5日至13日,致公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57人,列席2人。陈其尤致开幕词。这次会议总结了过去的经验,决定了今后工作方针;修改党的章程;选举新的中央领导机构。”全国政协,民革、民盟、民建的代表向大会致词;中共中央统战部,民进、农工民主党、九三学社的领导人出席了大会。黄鼎臣作了《党务报告》,大会通过了《关于党务报告的决议》。根据我国对外政策,会议重申致公党停止在海外的组织活动。大会选举产生致公党第六届中央委员会,由28位中央委员和5位候补委员组成。 (中国致公党)